1.招标条件
************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利县;
2.2工程规模:县城污水处理厂更新老旧设备,改善处理工艺等;
2.3项目投资总额:
******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
******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二标段;标段编号:e
******46d6dqjxqi5001;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1: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二标段: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二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3.2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外省进陕施工企业”可查询。
3.5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08-12 14:00起至2025-08-17 14: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二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等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8.2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申请。
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监督部门
******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