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任务,我镇继续对未列入2022年渔排升级改造范围的渔排管理房和操作平台泡沫浮球实施塑胶化改造,拟邀请有资质的塑胶浮球生产企业参与项目施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术要求
根据《福州市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产品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榕海渔规[202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一)浮球生产规范
******居,不同生产批次不混用,建立完整质量追溯体系。
2.养殖操作平台浮球规格(底部支撑用):直径≥600mm,长度≥900mm,壁厚≥4mm,单球重量≥6.63kg,安装密度≥0.8个/平方米(不足0.8个按实际数量核算)。
(二)检测认证要求
1.企业每年至少提供1份塑胶浮球格检测报告;
2.若产品通过抗老化测试且后续原料、配比、材质无变更,仅需提供材料一致性达标报告;
3.曾参与罗源县海上渔排升级改造的企业,原料、配比、材质无变更,豁免抗老化测试,需提供材料一致性达标报告。
4.省级、市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财政补助标准
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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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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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测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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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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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排管理房和操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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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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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房面积以底座外沿边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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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养殖操作平台底部塑胶浮球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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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柱形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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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元/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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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养殖操作平台底部塑胶浮球不低于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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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自有塑胶浮球生产线及生产许可;
2.拥有日均安装500个浮球的施工能力;
3.优先条件:2022年以来参与过鉴江海域渔排升级改造施工的企业。
四、报名材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浮球产品技术参数说明书 ;
3.近一年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4.施工能力证明(附设备清单及人员资质);
5.历史项目参与证明(如有);
6.材料一致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重要说明
1.浮球安装需严格按密度要求执行,未达标项目将按实际数量核减补助;
2.所有材料需保证真实性,虚假申报将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3.验收条件:原则上企业每安装满1万个以上浮球后方可申请验收;
4.垃圾回收:施工企业需负责将产生的海漂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下午6点止。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鉴江镇海洋与渔业站。
3.联系人:李名坚,电话:****** ******
******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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