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部窗户、钢化玻璃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部窗户、钢化玻璃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CG-******-10927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 (元) | 备注 |
1 | 铝塑铝内开窗 | 详见附表 | m2 | 2249.68 | 380.00 | 854,87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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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排烟窗 | 详见附表 | m2 | 166.56 | 380.00 | 63,29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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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防救援窗 | 详见附表 | m2 | 83.7 | 403.00 | 33,7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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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钢制乙级防火窗 | 详见附表 | m2 | 54.26 | 390.00 | 21,16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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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铝塑铝防火玻璃窗 | 详见附表 | m2 | 68.74 | 395.00 | 27,15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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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铝塑铝磨砂玻璃窗 | 详见附表 | m2 | 66.04 | 405.00 | 26,7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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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塑钢推拉窗 | 详见附表 | m2 | 252.65 | 305.00 | 77,05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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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钢化玻璃 | 详见附表 | m2 | 432.33 | 45.00 | 19,45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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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123,47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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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物资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13%)、含运费。此清单不作为最终订货清单,最终清单以合同实际签订清单为准。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需求数量、需用时间进行发货。
1.6交货地点:******中学教学楼项目施工驻地
1.7其它要求:最终清单以合同实际签订清单为准。
1.7.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7.4计量方法:根据采购人标准进行验收。
1.7.5验收
1.7.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7.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7.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7.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1.4条。
1.7.5.5验收异议时限
1.7.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6验收异议处理
1.7.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7.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7.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7.6.5如所供产品产生任何检测不合格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三方检测费用,不得再参与我单位的任何类似材料招标项目”。
1.8履约担保
本次采购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30%预付款,剩余货款待材料全部进场并开具发票后付清。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1,123,475.3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如有)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3%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内容;
4.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记录。
4.9要求制作窗户需满足国家建筑质量标准,具有大批量制作及供货能力。(提供承诺函)
4.10提供大额业绩(合规的合同或者发票)。
4.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 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8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4.1-4.11资料(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并上传,将纸质文件胶装邮寄至采购人处。(资格文件胶订成册,装订方式为胶封******有限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2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
5.2.1递交纸质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31日13:00(北京时间)
5.2.2资格文件截止审核时间:2025年09月01日9:00(北京时间)
(正式开始竞价前,提前多长时间采购人自定)。
5.2.3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项目编号)并上传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交由采购人备案;
5.2.4证明材料原件邮寄地址(顺丰邮寄):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街市场街29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注:(1)此次报名过程中,需要意向供应商报送电子版和胶装纸质版资格文件
至采购人处,以备采购人审查。只有通过采购人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能参与竞价,未通过审查的或未报送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2)采购人只有对电子版及纸质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报名审核,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将不予审核。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5年09月01日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1.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11.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03425)。
******有限公司 CG-******-03425)。
11.2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 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12.联系方式
采******有限公司
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 155 6837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