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改造工程(码头工程)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改造工程(码头工程)已由******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同意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改造工程(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德发改基初〔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81/TPBidder/memberLogin)。本项目采用******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 2025 年10月16日至 2025 年10月20日在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新安镇新安大桥北侧约122m处,京杭运河东岸,紧邻德徐线与京杭运河的交叉口。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为原码头提升改造,共建设2个500吨级泊位(水工筑物按1000吨级设计)及相关配套设施,泊位长度136m,占用岸线长度136m。设计年吞吐量13万吨,年通过能力17.2万吨。原码头用地面积1.5996亩,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批复概算建安费金额2420.82万元(不含码头设备)。
2.3招标范围:建设2个5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1000吨级设计)及相关配套设施,泊位长度136m,占用岸线长度136m。设计年吞吐量13 万吨,年通过能力17.2万吨;工程规模包括原码头拆除、码头水工结构、前沿作业带、装卸设备基础、疏浚工程(无缺陷责任期)、临时工程(无缺陷责任期)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全部工作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具体描述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图纸。
2.4计划工期:12个月通过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8标段划分:本项目码头工程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满足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且“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上核查发布日期(周一)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 (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 AA 级信用等级(专业:??????)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11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81/TPBidder/memberLogin)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电子交易平台”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 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取得 CA 数字证书。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11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11月4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
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30:0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利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地矿建设大厦13楼
联系人:张时芳(项目负责人)、周岩、郑燕
电话:******、******
监管部门: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街道中兴北路180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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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