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优化农业保险市场布局,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金〔2021〕2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5年西安市鄠邑区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
一、责任单位
******有限公司组织遴选工作,遵循“客观公平、适度竞争”原则,组织实施2025年西安市鄠邑区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
二、遴选原则
(一)公平公正:遴选工作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标准客观统一、程序规范有序,确保遴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突出重点:遴选工作契合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际,重点考核承保机构的机构资质、履约能力、基础建设、服务水平等指标。
(三)相对稳定:在满足遴选条件和相关绩效评价要求的基础上,对入围的承保机构范围保持相对稳定,一经确定原则上有效期一年。
(四)统筹分配:根据《2025年西安市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市财函〔2025〕365号文件,对各保险机构承保的葡萄保险进行分配。
三、保险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具有省银保监局批准可以在当地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3、已在西安市相应区县(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列入陕西省银保监局公布的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遴选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有限公司约定分险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提供证明材料)
******有限公司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提供证明材料)
11、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提供证明材料)
12、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提供证明材料)
13、同一遴选地区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保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遴选项目。(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公告:在西安市鄠邑区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布相关要求及所需提供资料清单(见附件)。凡有意参加遴选的保险机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领取遴选文件并按要求提供参加遴选的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提交申报资料:申请人应按照要求,于2025年5月29日******财政局四楼会议室。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局及陕西省财政厅专家库相关金融专业专家负责遴选评审,并在申报资料提交截止内,完成遴选评审工作。考虑综合实力、服务能力、合规能力及管理业绩、保障措施等方面,以及经营农业保险处罚和嘉奖情况进行评审赋分,总分相同的,按综合实力、服务能力、经济贡献及管理业绩、保障措施指标得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名,根据排名先后确定两家承保机构。
******财政局在评******财政局备案。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承保机构对选择的分包产品,必须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不能转包,不能放弃中选,若不能完全履行分包每个产品责任和义务的,则取消本次遴选中选资格。
******财政局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遴选文件、入围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以及农业保险政策法规规定,与中选承保机构签订书面合同。
五、其它事项
******财政局负责解释,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史海涛
联系方式:029-******
******财政局四楼414室
附件:报名须资料清单.wps
******财政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