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瓯江引水工程智能控制分中心配套项目(自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0】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出资40%、自筹60%,项目法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控制分中心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采用渡船头、瓯江翻水站双取水口方案,两取水口不同时取水。输水线路以渡船头取水枢纽为起点,经瓯江翻水站后到达龙湾区丰******大学、金竹、茶山,浙南产业集聚区的天河及龙湾区的瑶溪、丰台出口配水。多年平均年引水量7.43亿m3,多年平均引水流量25m3/s。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渡船头取水枢纽、瓯江翻水站取水枢纽、渡船头~丰台输水建筑物(含输水隧洞、埋管、顶管、调压井、控制阀、南村加压泵站、泽雅调流站等)及分水口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检修排水设施、交通道路等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主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但建筑物中的闸门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次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549768万元。
招标范围: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智能控制分中心配套项目具体包括数据底板建设(地理空间数据库、基础数据库、监测数据库)、基础服务、孪生场景建设以及配套硬件设备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技术文件》和招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签约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信息化(或数字化)项目业绩。注:①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承接并满足上述要求的联合体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均可,但须明确投标人所承担的水利工程信息化(或数字化)内容的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附联合体协议书;②接受包含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中的业绩,但需同时提供买方(或业主方)出具投标人未将水利工程信息化(或数字化)内容分包的业主证明;③接受分包业绩,需提供分包合同。【证明材料:合同,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还可提供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买方(或业主方)证明[买方(或业主方)证明上需载明买方(或业主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买方(或业主方)公章],其他材料不予认可】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2025年4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和社保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5日时间内报名,报名地点及形式:线上报名,投标人提供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制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制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制件和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联系人:董开服,电话:******,购领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领电子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有限公司官网(网址:******/)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有限公司(温州市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8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577-******
******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联 系 人:董开服
电 话:******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
2025年8月15日
★2025.8.15(发布稿)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智能控制分中心配套项目招标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