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增加UPS电源线路服务1次,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医院
二、项目名称:******医院增加UPS电源线路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扫描件至******/g/cmk6bPcG/填报。
******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1.8万元,最高限价:1.8万元。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服务地点:
******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含:承装、承修、承试,许可等级均为四级及以上);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清单:
|
序号
|
服务材料
|
规格
|
数量/单位
|
备注
|
|
营门口
|
九江
|
|
1
|
阻燃铜芯电(米)
|
ZR-YJV-0.6/1kV-3*10²
|
337米
|
37
|
300
|
|
2
|
阻燃铜芯电(米)
|
ZR-YJV-0.6/1kV-3*6²
|
50米
|
25
|
25
|
|
3
|
金属线槽(条)
|
200*100(mm)
|
8条
|
4
|
4
|
|
4
|
配电箱(个)
|
10位
|
2个
|
1
|
1
|
|
5
|
空气开关
|
2P 32A/20A
|
4个
|
2
|
2
|
|
6
|
机具费(项)
|
/
|
400元/项
|
1
|
1
|
|
7
|
人工费(项)
|
/
|
350元/项
|
1
|
1
|
|
合计(元):18000
|
(二)服务安全要求:
1、供应商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供应商应避免在病员和工作人员休息时间施工,并减少噪音、粉尘污染;
3、供应商在施工期间有义务保护好施工现场、成品及周围的采购方财产,若有损坏供应商应按原价进行赔偿;
4、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并做好安全警示,在施工区域内或因施工发生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和公证费等)。
(三)其他要求:
1、施工期间不影响医疗业务开展,按采购人需求进行搬运、堆放材料,进场需采购人确认后再开展施工,并拍摄保存照片;
2、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材料,表面无划伤等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产权。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约定货款的100%。(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责任划分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若供应商人员因工致伤、致残、致死,或因自身健康原因突发意外情况,相关处理应由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供应商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采购人员工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等,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金、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与采购人无关。
(五)违约责任
1、若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在中标价中予以扣除。若上述情况累计发生达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若因供应商安全工作不到位导致设施损坏,或造成工作人员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一切法律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若供应商违反其他约定,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此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若供应商承担了违约责任后,本合同仍可继续履行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
4、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供应商还应承担采购人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采购人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
******
******医院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医院增加UPS电源线路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