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3-2024年度
国有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学院2023-2024年度国有资产清查项目服务采购(二次)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0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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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投标要求
1.根据附件清单内项目需求及评分办法提供投标报价(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及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2.证明供应商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加盖公章);
4.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根据需求格式自拟),数量6份,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密封,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递交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09:00-17:00)逾期恕不接收。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3日0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学院行政楼4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学院
******学院西路31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860
******学院
2025年5月6日
附件【******学校2023-2024年度国有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二次)5.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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