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前端生产车及公务车汽油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现对汽油前端生产车及公务车汽油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询价概况
1.询价内容:92号汽油(国VI)。
2.供货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内指定地址。
3.询价预算:65万元,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4.服务期限:2年
二、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5月29日9:00至2025年6月5日12:00。
三、资格条件
1.竞选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
2.竞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汽油经营。
注:竞选人须提供本单位或组织系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加盖竞选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竞选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公告发布截止日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竞选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选(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92号汽油(国VI)。
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竞选人应自行考虑并承担需求变动可能造成的经济或其他损失。
五、商务要求
(一)合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2年。
(二)质量要求
92号汽油需符合国家GB 17930-2016《车用汽油》标准。
提供油品质量检测报告,确保油品质量合格。
(三)供货要求
1.在重庆市璧山区内,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
2.具备稳定的92号汽油供应渠道,能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
3.加油设备需定期校准,确保计量准确。
(四)售后服务
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及时响应采购方需求。
(五)付款方式
每个自然月结束前2日,由买方预估次月用油费用并一次性预付给卖方,次月月底,按买卖双方统计确认的当月实际用油结算金额,按实支付当月费用。当月款项若存在结余,自动结转为下一期预付款。办理结算时卖方需向买方提交以下资料:
1.加油明细表(即经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现场加油的撬装加油装置加油明细记录、加油车加油明细记录和加油站加油记录);
2.经买方签字确认的《进度支付审核单》、《进度支付明细表》等相关资料;
3.与供货金额等额的满足税法规定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买方要求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特别提醒:需对以上商务要求进行全部符合性响应,格式自拟。
六、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设有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竞选人******委员会官网发布的重庆地区92号汽油(Ⅵ)最高销售价格零售价(元/升)为基准价进行下浮,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下浮0.2元/升。竞选报价不得低于******委员会作否决竞选处理。
2.本合同单价为含税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包含油费、运杂费、现场加油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增值税等一切为履行合同的相关费用。
3.报价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4.报价文件密封与标记:文件袋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5.具体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
(一)现场递交
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单位或个人自行前往询价单位,递交报价文件。
地址:******街道重科大创新加速器301室
联系人、联系方式:张老师,联系电话:******,******
递交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至2025年6月5日12:00。
(二)非现场递交
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快递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以询价单位收到快递时间为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各报价单位和个人自行考虑快递时间差,造成的错过报价时间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地址:******街道重科大创新加速器301室
联系人、联系方式:张老师,联系电话:******,******
(三)特别说明
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询价单位不予接受;报价文件未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的,询价单位不予接受。
八、成交原则
1.截止报价文件递交时间,通过资格评审的有效报价单位及个人不低于3家,其中下浮比例最高的拟为成交人,与询价单位洽商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以报价为准。
2.若存在2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报价最低的,询价单位将再次让其进行报价,且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其中价格最低者拟为成交人,与询价单位洽商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以报价为准。
九、重新询价
截止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如有效报价单位及个人不足3家的,询价单位将重新进行询价。
十、合同签订
1.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下发后15日内与******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人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成交人所报价格即为合同价。
3.询价文件、成交人报价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十一、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单位或个人及其报价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为无效报价文件:
1.不满足询价文件资格条件的。
2.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3.******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列为限制参与黑名单的,******有限公司》(****** cesg. com cn)”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6.报价文件附有询价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的。
8.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9.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的。
10.提供的报价文件相关条款低于询价文件要求的。
十二、询价结果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结果在“******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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