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学院2025-2028年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P2“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选聘服务期为3年(2025年7月1日-2028年6月30日),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合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合同时间为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选聘服务期为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2.P14“技术评标分表”最后两项更正为:
其他 (5分) | 本地化服务 | 2 | 本地企业或在南通市的崇川区和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具有依法设立的经营场所的或无分支机构但承诺中标后按要求设立分支机构(本地化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具体说明见表后备注)的得2分;非本地企业且无分支机构且无服务承诺函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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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场所 | 3 | 提供开展招投标工作相关场所材料,评委就投标人开评标设施、周围环境、交通便利等方面进行评价,本项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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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15确定中标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仅3家时,选取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超过4家(含4家)时,选取总得分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超过6家(含6家)时,选取总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更正为“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仅3家时,选取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4-5家时,选取总得分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6-7家时,选取总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8-9家时,选取总得分排名前四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10家及以上时,选取总得分排名前五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P3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随本表提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在2024年南通本地税务部门纳税证明(缴费凭证和纳税申报表)。”更正为“随本表提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在2024年当地税务部门纳税证明(缴费凭证和纳税申报表)。”。
5. P33项目业绩情况表(业绩表)中“随本表提供项目代理委托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加盖公章)。”更正为“随本表提供项目代理委托合同、代理项目发布信息截图及代理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
6.本项目投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7月1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7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对应修改,其余内容按原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5年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13-******
2.项目联系方式
******学院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联系人:臧老师
联系电话: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