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一是对代理客户数超过300家(含300家)的本地区较大规模代理记账机构开展2024************有限公司共4家)。二是按照“************************************有限公司共15家)进行2024年度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检查,并按要求对19家被检查单位进行查前公示。
本年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设立条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基本能够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代理记账业务情况,会计信息较为真实、完整。但检查中也发现,代理记账机构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现金发放工资未实名签收、合同要素不完整、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一致、采购库存商品未验收、现金发放工资未实名签收、差旅费列支依据不充分、办公费列支依据不充分、财务报表列报不规范、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列支与企业无关的费用、未将手机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等问题。
二、代理记账业务执业质量存在合同要素不完整、采购库存商品及原材料未验收、现金发放工资未实名签收、车辆使用费列支依据不充分、未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开展会计核算等问题。
针对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经我局检查组指出后,19家代理记账机构已完成整改。同时,我局还对19家代理记账机构提出了相关规范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财政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