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直饮水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直饮水材料采购标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W2025-0115)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直饮水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直饮水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有限公司2025 年度直饮水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直饮水材料采购
1.2******有限公司
1.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详见清单
2.2最高投标限价(%):100
2.3交货期:30天
2.4交货地点:南京
2.5 合同估算价(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且投标人必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提供相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管道直饮水或饮用水设备项目的供货业绩。业绩金额: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6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为单价合同则金额以结算发票总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书、用户证明五项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一年[2024年5月1 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所供原水箱、净水箱、滤罐、膜壳、活性炭、聚丙烯熔喷滤芯、纳滤膜、活性炭滤芯、紫外线杀菌器、臭氧发生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所供石英砂提供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卫生学的检测报告。(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不得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4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ztb.jlwater.com:8008/ztbweb/******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单位,需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时按要求填报单位信息并上传单位注册授权书及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并提交。登记及投标相关内容可根据登录界面下载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对应操作。
4.2招标文件费用: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21 14:30:00。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投标人可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2025-05-21 14:30:00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与开标。
5.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有限公司官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其他说明
7.1******有限公司。
7.2、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标形式,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且经公示后,选取综合评分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共同执行合同,最终合同签约价以三名中标单位中报价最低的为准,如有中标候选人不同意执行最低价,则视同放弃中标,按综合评分排序递补。
7.3、招标人对三名中标人实际合同执行份额参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按 5:3:2 的比例分配采购任务,最终具体份额分配比率以实际任务单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京市栖霞区毕升路******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 刘睿宇 华工 |
电 话: | ****** ******-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