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木兰分校电子教学、教学仪器集成系统和空调采购项目(以下简称
******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学校木兰分校电子教学、教学仪器集成系统和空调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h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1 | 1-1 | ******学校木兰分校电子教学、教学仪器集成系统和空调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元 | 16800元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一)。其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5.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4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14)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自本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06月25日(3个工作日)止,为磋商文件公告届满时间。有意参与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6月27日(5个工作日)止,
******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6.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有限公司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份(含电子文档)。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人民政府官网及工采通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样品将被拒绝接受。
10、磋商时间和地点:2025年07月0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莆田市城厢区国资大厦1702室。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94‐
************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国资大厦1702室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
******11、购买磋商文件及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账 号:
******************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缴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
账 号:************ |
特别提示 |
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于开标前汇入以上账户提交,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磋商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2025年6月20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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