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 | 服务地点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项目 | 郑州 | 见招标文件 | 15.18 |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资格条件、项目参数及评分标准请自行在公告结尾处“下载附件”中查阅。
三、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四、投标报名及文件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4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行政楼3楼301室报名。
2、加密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四副)与响应人基本信息备案表两份(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下载)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郑州市金水区卫生路与同乐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行政楼3楼30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在《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371-******
附件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
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实验室筛查用)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项目
二、开展招标采购活动的完成时间
2025年
三、项目预算价
预算:15.1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申报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五、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参数):
★1、试剂用途:试剂由抗-A和抗-B单克隆抗体配制而成,用于人ABO血型的正定型。
2、检测原理:以红细胞直接凝集反应为基础,试剂与表面存在特异性的抗原待检红细胞共同孵育后,可产生特异性抗原-抗体反应,肉眼可以观察到凝集现象。
3、适用性:EDTA抗凝全血,且能完全与实验室在用全自动血型仪、血型板等设备物料配合使用。
4、试剂规格:10瓶/盒(10ml/瓶),其中5×10ml/瓶抗-A,5×10ml/瓶抗-B。(附说明书)
▲5、外观:抗A血型试剂含专利蓝染色剂,应为微带乳光的蓝色液体;抗B血型试剂含酸性黄#9号染色剂,应为微带乳光的黄色液体,且均不应有摇不散的沉淀或异物(附试剂说明书)。
★6、试剂效价:均不得低于国家参考品的同步测定结果。其中,抗A与2%A1红细胞悬液凝集效价≥1:256;与2%A2红细胞悬液凝集效价≥1:128;与2%A2B红细胞悬液凝集效价≥1:128。抗B与2%B红细胞悬液凝集效价≥1:256;与2%A1B红细胞悬液凝集效价≥1:64。
▲7、特异性:抗A、抗B均无非特异性凝集反应,所有阳性结果≥2+,阴性结果无凝集及溶血等不易分辨现象。
▲8、亲和力:抗A血型试剂与10%A1、A2、A2B血型红细胞悬液出现凝集的时间≤15秒,抗B血型试剂与10%B血型红细胞悬液凝集时间均 ≤15秒;且2分钟内凝块大小均 >1mm2 。
9、冷凝集素和不规则抗体测定:测试结果均不得产生凝集反应或溶血现象。
10、储存条件:未使用时1-10℃避光保存,不可冷冻贮存。使用前平衡至室温。
▲11、有效期:≥24个月。
12、资质:符合行业标准,具有国内NMPA注册证(提供原件电子版扫描件)。
13、冷链保证:试剂盒运输应有全程冷链系统并提供冷链运输记录(提供与物流公司签订的合同电子版扫描件)。
14、售后服务:能够在突发情况下(如疫情等)确保合格试剂按时、足量供应。
15、供货需求:≥430套(1支抗-A、1支抗-B/套)。
六、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评分标准(30分) | 投标报价(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技术部分 (40分) | 技术指标响应情况(40分) | 技术参数及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40分(加“★”条款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每有一项加“▲”条款不满足的扣5分,其他条款不满足的扣2分。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30分) | 类似项目业绩(3分) | 投标人自202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同类项目供应经验的,每提供1个完整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
质量控制方案 (7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完善、合理,可行性强,得7分; 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5分; 方案完善程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分; 方案不够完善、不够合理,可行性较差,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供货和验收方案 (4分) | 供货方案全面、合理、措施有保障(如疫情等原因)的,而且验收方案全面、详尽、合理有保障的,得4分;供货方案基本满足采购要求,有验收方案的得2分;供货方案不满足采购要求,有验收方案的得1分。无供货方案,无验收方案的得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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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承诺(4分) | 综合对比所有投标人的人员技术培训方案,方案详实、可行得4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1分,方案不可行0分。 |
售后服务 (7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售后问题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人员到达现场时间,技术支持工作部署、应急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详细、完整,服务保障内容涵盖全面,技术服务人员安排科学周全,应急保障措施切实可行,响应时间迅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7分。 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完整,服务保障内容基本涵盖全面,技术服务人员安排合理,应急保障措施有可行性,响应时间及时,能较好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 售后服务方案保障体系及措施基本符合项目要求,但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响应速度一般,应急保障措施可行性一般,得3分。 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本项内容缺项,得0分。 |
冷链保证 (5分) | 本项目的试剂在运转过程中储存、运输冷藏设施设备齐全,保障体系完整,有专门的人员管理,提供与物流公司签订的合同的得5分;在运转过程中储存、运输冷藏设施设备基本满足要求,有一定保障体系,有人员管理,提供与物流公司签订的合同的得3分;在运转过程中储存、运输冷藏设施设备基本满足要求,提供与物流公司签订的合同,无保障体系,无人员管理得1分;运输冷藏中设施设备不满足要求得0分。与物流公司未签订合同的得0分。 备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