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拟对******有限公司日照市五莲县市北开发区流域蓄水灌溉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为公示期日起3个工作日,报告书为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服务中心2楼10号窗口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wlxzlb@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类别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1
日照市五莲县市北开发区流域蓄水灌溉工程项目一期
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
******有限公司
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0万元,项目代码为2504-371121-04-01-965328。该项目建设潮白河(桩号14+615~16+600)、林泉河(桩号0+000~5+000)、皂官河(桩号0+000~1+000)、菜园河和仲金河的防洪除涝工程,河道总治理长度约18.4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建设、防洪道路、生态护岸、绿化等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规定,潮白河、林泉河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皂官河、菜园河及仲金河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结合区域规划、流域规划以及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潮白河、林泉河河道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堤防级别为4级。皂官河、仲金河、菜园河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
(一)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避免过多破坏地表植被;根据工程进行,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林木等的恢复工作,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的各项工程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移动环保厕所收集后环卫清运。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加强交通运输管理,采取密闭运输方式;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尾气达标排放。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与管理,运输过程采取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和综合利用,严禁随意丢弃或排放入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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