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相关的公告或通知。3、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4、开标期间至评标结束,请各投标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如因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无法处理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以便后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疑问请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员会的函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的开标室为准)。7、本项目定标时间和定标地点由招标人另行通知。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9、未中标单位的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经济补偿,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名称统一按“(主)***投标单位名称(成)***投标单位名称”的形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