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提升工程施工
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金兴路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2025年“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不足部分由镇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次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金兴路,全长约1.1公里。全路段加铺沥青面层相应提升检查井座、雨水口(更换部分破损井盖)、配套标志标线、路口安装路标石及精神堡垒、局部墙体(树脂瓦装饰)彩绘美化、提升人行道、绿化、照明、沿途电塔、落地强弱电箱围挡美化等。建设工期:80日历天。项目概算总投资687.5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79元。
******居环境提升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79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3.1.1 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详见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为2025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3.3 广东省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6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没有被列入重大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2025年8月1日23:59:59
2025年8月6日23:59:59
2025年8月22日9时30分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中心(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人民政府
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
江先生
******
******建设局
附件一: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一览表
序号
岗位
要求
备注
1
项目经理
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级别为二级或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
技术负责人
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
安全员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注:以上人员每人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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