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5)0061号
******医院建设深化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1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1个包
3、服务范围:
(1)完成系统架构设计、软硬件选型、接口协议、数据交互、网络安全、容灾备份等详细方案;
(2)编制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预算,确保设计成果可直接用于招标及施工。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医院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10%;
6、项目地点: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与******医院建设同期;
8、设计成果交付周期: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
三、成交情况
******有限公司;
地******街道春波路 999 号;
中标报价(费率):0.69%;
******医院建设同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评审总得分:89.10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留好、胡晓利、卜祥强、关晓梅 、魏当当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16045.33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医院》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
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36号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交叉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315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
******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夏主任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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