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青龙路
发布时间:2025-05-26 17:05:17
益阳市资阳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青龙路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益阳市资阳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青龙路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5年5月13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中项目名称为“益阳市资阳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接口中项目名称为“益阳市资阳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青龙路”,请问报价文件项目名称哪个为准?
回复:项目名称以益阳市资阳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青龙路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中未对项目重点评审清单和重点评审材料设置下限,请问是否设置评审下限?
回复:不设置,但不得低于成本价。
问题3:请问人工费指数按新发布湘建价建【2025】18号文执行还是湘建价[2024]20号文计取?
回复:人工费指数按湘建价[2024]20号文计取。
问题4:投标人须知附表1.3.3质量(保修)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达到设计要求标准,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问: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EPC等类型工程项目,请问以上质量标准是否有误?
回复:本项目工程内容中含有相应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要求。
问题5:本招标项目逾期竣工违约金金额未明确多少元/天,请问在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约定内容的填写是按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如在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的时段内未继续施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承包人不得追诉未完工程量的施工权利 ”填写还是“签订合同时约定 ”填写?
回复:项目逾期竣工违约金金额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项目工期延误而导致逾期竣工,对承包人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1%计取违约金;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约定内容的填写是按专用合同条款7.5.2。
问题6: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对重点评审单价评审标准作出要求,但是预算里面设置了重点评审清单和重点评审材料,请公示重点评审标准。
回复:工程量清单中的重点评审清单、重点评审材料不做评审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不变。本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已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重新下载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应以本公告澄清后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资料为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公告,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贺家桥路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楼
联 系 人:杨健
电 话:0737-******
******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五福东路杨树三组新三栋201号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陈俊汝
电 话:******,******
监 管 单 位:湖南省 ·益阳市 ·资阳区 ·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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