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新湖镇小龙虾产业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新湖镇小龙虾产业园建设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东平县新湖镇小龙虾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P-GC-******-01
省政采网编号:SDGP************00129
项目名称:东平县新湖镇小龙虾产业园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4881.853826万元,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1652.259219万元,二标段3126.575137万元,三标段103.01947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东平县新湖镇大闸管区、王洼管区。
建设规模:东平县新湖镇小龙虾产业园建设项目分为道路工程、小龙虾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水产品深加工仓储基地建设等项目。
其中一标段为小龙虾产业园建设,内容为:东平县新湖镇小龙虾产业园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东平县新湖镇小龙虾苗种繁育基地建设、小龙虾繁育塘温棚、育苗塘护坡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水产品深加工仓储基地。
二标段为小龙虾苗种繁育基地建设,内容为:东平县新湖镇小龙虾产业园建设项目道路工程、小龙虾繁育塘道路工程、小龙虾苗种繁育基地建设、小龙虾繁育塘护坡工程、水产品深加工仓储基地、围墙工程。
三标段为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东平县新湖镇小龙虾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二标段:东平县新湖镇小龙虾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三标段:东平县新湖镇小龙虾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报价,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一、二、三标段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建筑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自2025年07月19日起至2025年07月25日
2、领取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
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东平县新湖镇府前街46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清河上城顺街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经理
电话:******
4.监督单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八、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方式:******
地址:******街道清河上城顺街楼
8.4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服务中心(监督单位名称)电话:0538-******(监督单位电话)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