闾山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头道沟护坡及护堤维修加固)(二次)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700-03146
二 、 项目名称:闾山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头道沟护坡及护堤维修加固)(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闾山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头道沟护坡及护堤维修加固)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满洲屯村三组
中标(成交)金额:717,920.89(元)
评审总得分: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闾山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头道沟护坡及护堤维修加固)
工程类
名称:闾山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头道沟护坡及护堤维修加固)(二次)(B******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施工范围:本工程共分为两部分,分别为挡土墙护坡和水塘护坡。挡土墙护坡:共分为两部分,分别位于山顶及中院,为新建工程。水塘护坡:共分为两部分,分别位于上、中、下塘东西两侧,为维修工程
施工工期:60日内完工,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施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郭阳
执业证书信息: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海军、张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闾山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头道沟护坡及护堤维修加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00元按500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业草原保护中心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西路星河城C区2-1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