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瓮安县监管国有企
******有限责任公司5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实施公开竞价处置。现按照法定程序征集合格意向受让方,对上述车辆进行报废处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车辆基本情况
(一)车辆信息及处置要求
序号 | 车牌号 | 品牌 | 车辆类型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贵juw010 | 福田牌 | 轻型普通货车 | bj1027v2md6-xa |
2 | 贵jzd319 | 五菱牌 | 小型普通货车 | lzw6431mf |
3 | 贵juj165 | 福田牌 | 轻型普通货车 | bj1027v2md5-s |
4 | 场内专用 贵j00298 | 忠辉 | 内燃观光车 | zh-gq14b |
5 | 场内专用 贵j00299 | 忠辉 | 内燃观光车 | zh-gq14b |
(二)价格与重量说明
1. 价格下限:每吨价格不低于1800元,该价格包含车辆残值、运输费、拆解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费用,低于此价格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 重量核定:车辆重量以实际称重结果为准,受让方需自行将车辆从指定现场拖离。
二、公告期
自2025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11:00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三、处置条件与受让方资质要求
(一)处置条件
1. 款项支付:成交后,受让方需一次性支付全部处置价款。
2. 成交规则: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受让方中,以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单位;若出现多家报价相同的情况,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处于合法正常经营状态,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要求。
2. 具备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废旧机动车回收资质(含回收资质及以上等级),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报价文件相关规定
(一)报价文件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00、15: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提供文件领取服务。
******办公室。
3. 所需材料:意向受让方须现场提交并出示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 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废旧机动车回收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报价文件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1:00,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办公室。
3. 报价要求:报价文件中须明确标注每吨单价,且单价不得低于1800元/吨;本次处置采用整体打包方式对全部5辆报废车辆进行统一处置,不接受单辆车单独报价。
(三)报价文件开启
1. 开启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11:30。
2. 开启地点:瓮安县新闻中心大楼b栋四楼会议室。
3. 参与规定:意向受让方可委派授权代表现场参与报价文件开启过程,未派代表参与不影响开启结果的有效性。
五、交易实施流程
1. 公告期征集:公告期限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合格意向受让方数量不足3家,将维持原公告内容不变,另行发布第二次竞价公告;若征集到3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按本公告约定开展后续报价及成交工作。
2. 成交确认:报价文件开启后,依据“价高者得、同价抽签”原则确定成交单位,成交结果将现场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与成交单位签订处置合同。
3. 后续处置:成交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车辆的报废手续办理,并向本公司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等相关处置资料。
六、款项支付与手续办理
******银行账户。
2. 手续办理:成交单位支付全部价款后,须自行安排车辆拖离事宜(拖离时间需提前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车辆的报废拆解及注销手续,确保手续合法合规。
七、联系信息
1. 咨询电话:赵女士
******352;巫女士
******013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接听)。
******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竞价采用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处置价格,在公开处置截止时间前,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竞买单位均具备竞价资格。
2.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车辆的实际状况、重量、拆解难度等进行现场勘查,一旦参与报名及报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车辆相关情况,认可车辆现状,后续不得因车辆状况提出异议。
******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相关补充说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