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珠区琶洲南区AH090405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 21日至 2025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8楼,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
传 真: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珠区琶洲南区AH090405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街道琶洲南区AH090405地块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学校配套************学校配套用房设有1层地下室,地上构筑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教辅楼(三层含1间生物实验室、2间化学准备室、3间化学实验室,四层含2间生物实验室、1间生物准备间)、文体楼和宿舍楼。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尾气等无组织排放;施工场地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休息时间及夜间作业,施工单位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施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建筑垃圾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1)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化学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废气碱液喷淋废水、备用发电机尾气水喷淋废水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后,进入沥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噪、隔声等措施,合理布局,减小噪声影响。4)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分类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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