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官堂线航道提升改造四期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官堂线航道提升改造四期工程已由******改革局以2506-330424-04-01-308833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管理中心以浙港航〔2025〕9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街道区域内;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2.2.1项目规模:******街道,起于何家桥线口(K8+900),终于兴隆桥(K10+900),全长约 2.0 公里,按内河限制性准Ⅲ-b级双线航道标准进行养护,主要工程内容为加固护岸1287米。
2.2.2技术标准:护岸结构按内河限制性准Ⅲ-b双线标准进行养护,设计最高通航水位1.86米(85国家高程,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0.46米。
项目总投资为18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672万元。
2.3试验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竣交工验收备案止;
2.4招标范围:海盐官堂线航道提升改造四期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竣(交)工质量检测内容,并出具相关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频率按关于印发《浙江省航道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21]9号)执行。具体检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2.5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及水运工程材料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7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16日14时30分;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注册手续,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投标人登录”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7月12日17时00分。招标人将于2025年7月13日17时00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4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线下递交的方式,递交地点为******街道东林路188号恒科大厦15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重新注册账号后(首次登录)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7.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 ******街道盐湖西路158号
联系人:范工
电 话:0573-******
邮 编:314300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东林路188号恒科大厦15楼
邮 编:314300
联系人:王佳娓
电 话:0573-******
监督部门: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街道盐湖西路158号
电话:0573-******
邮政编码:314300
招标人:******服务中心
日 期:2025年 7 月 4 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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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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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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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及水运工程材料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2、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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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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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
|
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水运工程交工质量检测或竣工质量检测或竣(交)工质量检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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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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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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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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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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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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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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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结构专业)资格,担任过一项水运工程程交工(或竣工)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周岁及以下;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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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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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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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资格,年龄/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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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包括职称证、身份证、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等,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出后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制件。
2、项目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和任职的,应提供发包人(或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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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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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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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的情形;
2、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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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标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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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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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功能及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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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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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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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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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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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回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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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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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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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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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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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记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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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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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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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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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桩动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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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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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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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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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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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准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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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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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无需提供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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