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16青永线松树至赵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1
发布日期:2025-09-22
监督部门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处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郑忠志
监督部门电话
0411-
******
项目地址
瓦房店市境内
招标人名称
******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省道S316青永线松树至赵屯段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31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3760.9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瓦房店市境内,起点位于松树镇,与盖亮线平交,设计桩号K146+908(养护桩号K146+945),终点位于赵屯,与许蔡线平交,设计桩号K159+009(养护桩号K159+054),路线长度12.101公里,均为二级公路。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省道S316青永线松树至赵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31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工程验收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平面交叉、交安设施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投标保证金
37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11-1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6-06-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60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6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修复性养护(大、中修)业绩(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且该业绩质量合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人缴费明细],并且,[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60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6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修复性养护(大、中修)业绩(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且该业绩质量合格,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人缴费明细]
合同估算价
3760.9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具备路基路面养护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派遣,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三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整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协议中中小微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注: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需要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9-22 16:00至2025-09-28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0-2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开标时间
2025-10-20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html)进行解密。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1资质等级:(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企业业绩: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60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6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修复性养护(大、中修)业绩(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且该业绩质量合格。
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
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60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6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修复性养护(大、中修)业绩(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且该业绩质量合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人缴费明细。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60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6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修复性养护(大、中修)业绩(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且该业绩质量合格,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人缴费明细。
注:主要人员无在岗项目。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 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在非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个人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1.4投标人须在辽宁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24年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注:(1)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结果公告(非结果公示)为准。
(2)企业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按其认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①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②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③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A 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
(3)投标人无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全国综合信用
******委员会进行复核。
(4)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成员企业中信用评价等级最低的认定联合体信用评价等级。
1.5(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工程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项目创建省级品质工程,投标人应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交办安监[2017]199 号)中针对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相关标准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并在中标后按照品质工程标准完成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2020/jigou/aqyzljlglj/202006/t
******_
******.html)。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大型企业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本项目合同总额的40%以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大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中《招标公告附件》。6.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 异议、投诉处理
6.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请在异议环节规定时间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后续不予受理对开标情况的投诉。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6.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6.2.3 异议受理联系人:许跃奇、金科宇、杨志超 电话:0411-
******
招标人
******服务中心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381号
联系人
赵忠国
电话
0411-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6层
联系人
金科宇
电话
0411-
******
邮箱
******
公告源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