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周发改投发[2025]75号批准建设,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823.14平方米(折合4.23亩)。地上建筑面积237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应急指挥大楼一座,框架结构4层,每层建筑面积571.83平方米,其中:一层为应急物资库房、应急指挥值班室、应急指挥休息室、应急指挥视频会议室等;二层为应急救援设备使用培训室、执法对象接待室、群众咨询室、会商室、应急救援知识展览室等;三层为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执法调查询问室等;四层为应急指挥培训中心、应急执法档案室等。另外出屋面楼梯间建筑面积85.68平方米;
******管理局院内;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周至县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编号:E******06xJ2K8jvG0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周至县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823.14平方米(折合4.23亩)。地上建筑面积237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应急指挥大楼一座,框架结构4层,每层建筑面积571.83平方米,其中:一层为应急物资库房、应急指挥值班室、应急指挥休息室、应急指挥视频会议室等;二层为应急救援设备使用培训室、执法对象接待室、群众咨询室、会商室、应急救援知识展览室等;三层为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执法调查询问室等;四层为应急指挥培训中心、应急执法档案室等。另外出屋面楼梯间建筑面积85.68平方米;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周至县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周至县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
3.4.2.申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主体信息库可查询,投标资格有效;
3.4.5.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5年09月02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5年09月07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周至县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周至县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12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周至县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周至县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5年09月12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周至县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家。
6.3
标段名称:周至县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投标保******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8.监督部门
******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瑞光路90号 |
地址: |
西安市莲湖区汉城路旭景新港10号楼2单元1703室 |
联系人: |
胡青山 |
联系人: |
张尧蕊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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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银行: |
******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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