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批准同意(编号:******2501)。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2025年4月30日
三、公告内容
1、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为满足县域优质教学资源需求,优化县域教育资源和质量,完善水源工程************学校建设项目和博罗县新建小金水厂项目的用地需求。
2、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使用新增城镇建设用************学校建设项目用地,位于石湾镇源头村,拟新增城******街道小金村,拟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1368公顷。上述项目属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第2种情形,即“区域******消防等设施”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居住用地,不属于城镇集中建设项目,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等相关管控要求,符合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的管控要求。落实地块使用前规划用途均为非城镇建设用地,落实地块使用后规划用途均为城镇建设用地。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时间:2025年4月30日
五、公告方式
******人民政府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0752-******)
附件:
1. 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
2. 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
3. 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2-LS03)
4. 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2-LS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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