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5年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内蒙古分
************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5年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派遣人员的所有人事关系由中标人负责,含工资管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培训、争议处理等相关业务。
2.3预估金额:本项目含税预估两年总额400万元。采购人数预估约30人左右,两年总预算含税400万元。包含代发薪酬(包含工资、补贴、福利费、奖金、五险一金等除服务费用外招标人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与支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劳务派遣管理费。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结算。
注:以上金额及人数仅为招标人预估,招标人不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实际发生的金额一定达到金额上限,实际发生金额及人数未达预估数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自实际签订日期起两年;
2.6服务地点:呼市、包头、鄂尔多斯、赤峰、巴彦淖尔、呼伦贝尔、通辽、锡林郭勒、兴安盟。
2.7采购内容: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劳务派遣服务类业绩)。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在最近三年内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 格、合同解除或败诉;在最近三年因数据归集、采集、使用等问题发生过法律纠纷或接受过行政处罚等问题;
******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前六项需填写财务信誉承诺书,并附:信用中国网站(
******************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
******)、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详见:附件1)。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包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确认参与的,需进入招标人“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
******/)”进行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华茂大厦14层开标室一,意丽娜,0471-
******。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无法参加现场开标会可选择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邮寄地址同上。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金采网(
******/)、中招国际网站(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三种途径(质疑、投诉及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一)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财务会计部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5号太伟方恒广场b座16层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
******(二)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所在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采购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财务会计部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5号太伟方恒广场b座16层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
******(三)举报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中太平财险采购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存在收受利益、串通投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太平财险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举报途径如下:
******办公室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5号太伟方恒广场b座16层
电子邮箱:
******举报电话: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5号太伟方恒广场b座16层
联系人:郭文娟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资本大厦209a
项目负责人:吕永争
电话:010-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5月21日
附件1
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
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
******)、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
******获取支持。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我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