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梁头镇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南柳木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
************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500.000000万元、 自筹:8.04000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南柳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包括村庄道路提升改造、黑龙港河东堤提升改造、村庄绿化、村容村貌提升、村史馆提升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2.建设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南柳木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南柳木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南柳木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南柳木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5.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单独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四、投标确认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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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9-01 09:00:00至2025-09-05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详情见第八项六、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9-22 13:30:00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递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5号玄和园311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09-22 13:30:00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5号玄和园311室八、其他公告内容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1、报名方式: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来公司报名。 2、公告发布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1).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5 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公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5号玄和园311室。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 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公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0
******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南柳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镇工农大街与群卫路交口西南 20米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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