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项目
项目编号:HBWJ******#
公开招标公告
采 购 名 称:蕲春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项目
采 购 人:蕲春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项目概况】 蕲春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HBWJ******#
2、项目名称:蕲春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389.25万元
1包-(跟踪监测):1090000.00元;
2包-(中华鲟增殖放流):630000.00元;
3包-(胭脂鱼、青鱼、草鱼增殖放流):485000.00元;
4包-(栖息地修复):1687500.00元。
5、采购需求:因蕲春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的建设将对长江黄石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造成影响,蕲春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业主单位中电建******有限公司投入资金(即渔业资源保护和补偿费用)用于生态补偿。
本项目分四个包段:
一包段:跟踪监测;
二包段:中华鲟增殖放流;
三包段:胭脂鱼、青鱼、草鱼增殖放流;
四包段:栖息地修复。
备注:本项目蕲春港茅山港区绿色建材码头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项目,共分4个标段,本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投其中任意标包进行投递,具体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
1包:鱼类早期资源监测年限为2年,施工期第2年和运营期第 2年分别开展监测1次,监测时间为每年4-7月,每次监测30天。常规鱼类资源监测开展年限为3年,具体为施工期监测1年和运营期监测2年,每年均监测2次,4-7月和9-10月各1次,每次监测15天;水生生物和水环境监测时间同鱼类资源监测,每次监测取样1次;长江江豚为施工期监测1次,运营期第2年监测1次,共监测2年,监测时间为施工期间的1个年度的9-11月和2026年9-11月,每次监测10天。
2包:要求鱼类放流任务应在2025年6月份内完成。
3包:要求鱼类放流任务应在2025年6月份内完成。
4包:栖息地修复施工时间为码头项目工程施工结束后实施,1年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四个合同)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6.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络截图。
6.3供应商的所有证件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6.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5年5月10日8:00至2025年5月16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61或******9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5月17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进行上传;
1、时间:2025年5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5年5月3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至9点00分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体育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新万濠地下停车场出口向前200米
联系方式:******
邮 箱:******
3、项目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电 话:******
4******财政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电 话:******
邮 箱:******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ome)》上发布。
日期: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