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整治全县水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下贯通系统抓好整治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1.管水单位未及时开展维修维护,因检修等停水时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2.公布的服务电话多次拨打不能接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推诿扯皮,或服务态度恶劣。
3.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提供的水量、水压、水质等不符合标准。
4.饮用水源被污染。
5.农村供水工程和饮用水源被破坏,未采取补救措施影响供水。
6.因自然灾害致饮水困难时,出现高价售卖水、哄抬用水价格等情况。
7.农村供水工程质量不合格。
(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问题。
1.导致工程质量缺陷,建成后供水不正常、灌溉用水不保障,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2.导致实际施工单位资质不足、技术能力差、工程施工质量不达标。
3.导致建设资金被层层盘剥,施工单位为压缩成本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4.导致施工组织混乱、现场管理失控,纠纷频发,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误。
5.导致现场安全管理薄弱、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三)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施工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
2.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未建立实名制档案、未按规定开展用工考勤记录、未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未通过工资专户代发工资、未存储工资保证金等)。
3.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转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4.项目法人单位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未按规定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规定进行分账拨付,导致农民工工资不按月发放的行为。
(四)农村水表计量不准确、水费收费不规范问题。
1.违规收取计量装置费用。
2.利用水表计量作弊。
3.使用不合格的水表。
4.农村供水水费收费不规范。
(五)水资源领域“沙霸”问题。
1.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开采河道砂石问题。
2.未获得河道采砂许可开采河道砂石问题。
3.以清淤疏浚之名违规开采河道砂石问题。
二、提供线索须知
1.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反映问题必须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具体地址,鼓励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
3.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线索征集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
三、反映渠道
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序号 | 责任单位 | 电话 |
1 | ******水务局 | 0851-****** |
2 | ******服务中心 | ****** |
3 | ******服务中心 | ****** |
4 | ******服务中心 | ****** |
5 | ******服务中心 | ****** |
6 | ******服务中心 | ****** |
7 | ******服务中心 | ****** |
8 | ******服务中心 | ****** |
9 | ******服务中心 | ****** |
10 | ******服务中心 | ****** |
11 | ******服务中心 | ****** |
12 | ******有限责任公司 | 0851-****** |
13 | ******有限责任公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