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项目二期(******医院滨海院区一期)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
******医院滨海院区一期)
核技术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万新路以南、怀海路以北、南洋路东侧、纪盛路西侧地块。
(三)建设内容
拟在滨海院区重离子质子中心建设质子重离子机房,配备质子重离子一体化治疗系统,提供能量为120~430MeV/u的碳离子和氧离子束,能量为70~230MeV/u氦离子束,能量为70~230MeV的质子束,对患者进行肿瘤治疗和科研,属于Ⅰ类射线装置,各治疗室均集成配备图像引导系统(X射线管和平板探测器)进行定位,3号治疗室和4号治疗室内拟分别配置1台滑轨CT(Ⅲ类射线装置)用于精准定位;重离子质子中心一层新增2间直线加速器机房及其附属用房,并新增2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滨海院区重离子质子中心一层新增2间CT模拟定位机房及其附属用房,并新增2台CT模拟定位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医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20号
联系人:李鑫柱 联系电话:0591-****** 邮箱:******
邮编:31001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水墩新路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75-****** 邮箱:******
邮编:310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本公示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首次公示发布日后。
******医院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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