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询价函
******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 合肥经开区云海路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总承包停车楼地坪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合肥经开区云海路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总承包停车楼地坪分包
2、项目编号:ACEG-******1001
3、项目地点:建筑面积约22.8万平方米。其中1栋研发及展示中心建筑面积98669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21层)、停车楼建筑面积30271平方米(地上6层)、整车平台及零部件测试中心43473平方米(地上3层、地下一层)、电池及动力系统集成测试中心29972平方米(地上3层、地下一层)、软件集成测试中心24579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一层)、固废站、主门卫等。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资质、证书类要求: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100万及以上地坪专业分包合同业绩,业绩以******银行转帐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它要求:材料品牌要求:材料品牌:西卡(SIKA)科兰(Coelan)巴斯夫(BASF)快可美(Quick-mix),其他所用材料必须满足材料品牌表中的要求,具体详见材料品牌表。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aceg.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20元(税率为9%),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履约保证金:1、数额: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3%(单位万元,舍去小数位,取整计算)缴纳; 2、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下发3个工作日内; 3、返还时间:合同内工作内容完成
10、其他要求:******有限公司的房产或者工抵房,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房源信息由双方协商确定,单价由发包人确定,乙方需无条件服从。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额在选定具体房源后,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履行合同两个月之内(也可以用已经产生的应付款抵扣),及时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抵房达一定数额的中标公司将优先考虑优秀供应商的申报,享受优秀供应商相关权利。 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4、中标人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招标人要求,否则招标人将进行处罚,并由招标人自行安排施工,所有费用按照2倍从中标人承担。本工程工期较紧,必须在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节点内完成生产任务。中标单位需在现场配备安全员和劳务员且必须驻项目现场,服从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项目要求的承诺(工期、质量、安全),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5、无论何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发生争******集团黑名单。 6、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行业标准的,投标人应在投标阶段或中标实施阶段予以纠正或尽提醒义务。如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中标人)应当知道而未尽提醒义务的,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自行负责施工范围内二级配电箱后的临时电(开关箱、电线、电缆等)和各楼层水源以后的临时水(水管、冲洗枪等)设施。 8、招标人不为中标人提供食宿场所,食宿自理,请投标人自行提前准备,该费用包含此次报价中,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价格不予调整。 9、为保障项目现场统一标准化管理,进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反光马甲、安全带)统一从项目部领取,并在进入施工现场时统一按要求穿戴。 10、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项目人员配置应符合招标单位要求,具体要求以项目部要求为准。 11、中标方应与本工程其他工序分包队伍亲密合作,随时完成招标方安排的工作; 12、中标单位施工人员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技术等交底、教育、每周例会、安全晨会,若缺席,罚款200元/人/次。平面运输问题及材料转运问题,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报价,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项目调差。 13、中标方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施工,若有不宜按照图纸施工的部位,需与招标方项目部成员确认后再施工,不得私自修改、减少施工方法,偷工减料,确保满足使用要求。 14、中标人选用材料品牌需符合招标人招标品牌要求,并在投标时明确选用材料品牌,中标后立即进行材料送样定样,本工程材料质量要求较高,材料必须符合图纸及相应规范要求,在进场前报招标人及业主方备案,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实际使用品牌如与招标及业主要求推荐品牌要求不一致的,中标人无条件拆除返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损失及费用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每发现一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上不封顶。 15、中标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将本工程所有聚氨酯一次性运至甲方现场仓库,并提供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由甲方检测合格后入库统一保管。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每日向甲方领取材料,并在施工结束时归还包装、空桶,以便甲方核对材料用量。施工单位只允使用已入库的材料,如发现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私自外带材料,偷换材料,偷工减料或使用未经甲方检验的材料将处以罚款,严重者将清退出场。 1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投标时提交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现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视为再转包或再分包;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须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
11、其他事项:******有限公司的房产或者工抵房,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房源信息由双方协商确定,单价由发包人确定,乙方需无条件服从。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额在选定具体房源后,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履行合同两个月之内(也可以用已经产生的应付款抵扣),及时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抵房达一定数额的中标公司将优先考虑优秀供应商的申报,享受优秀供应商相关权利。 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4、中标人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招标人要求,否则招标人将进行处罚,并由招标人自行安排施工,所有费用按照2倍从中标人承担。本工程工期较紧,必须在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节点内完成生产任务。中标单位需在现场配备安全员和劳务员且必须驻项目现场,服从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项目要求的承诺(工期、质量、安全),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5、无论何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发生争******集团黑名单。 6、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行业标准的,投标人应在投标阶段或中标实施阶段予以纠正或尽提醒义务。如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中标人)应当知道而未尽提醒义务的,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自行负责施工范围内二级配电箱后的临时电(开关箱、电线、电缆等)和各楼层水源以后的临时水(水管、冲洗枪等)设施。 8、招标人不为中标人提供食宿场所,食宿自理,请投标人自行提前准备,该费用包含此次报价中,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价格不予调整。 9、为保障项目现场统一标准化管理,进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反光马甲、安全带)统一从项目部领取,并在进入施工现场时统一按要求穿戴。 10、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项目人员配置应符合招标单位要求,具体要求以项目部要求为准。 11、中标方应与本工程其他工序分包队伍亲密合作,随时完成招标方安排的工作; 12、中标单位施工人员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技术等交底、教育、每周例会、安全晨会,若缺席,罚款200元/人/次。平面运输问题及材料转运问题,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报价,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项目调差。 13、中标方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施工,若有不宜按照图纸施工的部位,需与招标方项目部成员确认后再施工,不得私自修改、减少施工方法,偷工减料,确保满足使用要求。 14、中标人选用材料品牌需符合招标人招标品牌要求,并在投标时明确选用材料品牌,中标后立即进行材料送样定样,本工程材料质量要求较高,材料必须符合图纸及相应规范要求,在进场前报招标人及业主方备案,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实际使用品牌如与招标及业主要求推荐品牌要求不一致的,中标人无条件拆除返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损失及费用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每发现一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上不封顶。 15、中标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将本工程所有聚氨酯一次性运至甲方现场仓库,并提供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由甲方检测合格后入库统一保管。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每日向甲方领取材料,并在施工结束时归还包装、空桶,以便甲方核对材料用量。施工单位只允使用已入库的材料,如发现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私自外带材料,偷换材料,偷工减料或使用未经甲方检验的材料将处以罚款,严重者将清退出场。 1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投标时提交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现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视为再转包或再分包;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须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8时3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27日8时3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1、在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前提下,按月结算,支付甲方认可结算量的 75%,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量 85 %;工程决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经质量回访无问题后退还。
******银行承兑汇票、商票承兑汇票及供应链支付。甲方不承担利息。付款乙方前需提供足额结************有限公司的安徽省天长市房产或工抵房,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额在选定具体房源后,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收到第一笔结算款后,及时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抵房达一定数额的中标公司将优先考虑优秀供应商的申报,享受优秀供应商相关权利。
七、黑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联系人:张工,电话:******。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有限公司院内******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丁工,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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