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审批前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荔波县新众缘缫丝产业开发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荔波县小七孔镇播尧工业园返乡创业园区;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租用荔波县播尧返乡创业园区8号标准厂房,投资建设缫丝生产线,7条生产缫丝机,3组复摇机,年生产100吨白厂丝。占地3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60m2。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荔波县小七孔镇播尧工业园返乡创业园区
联系人:王总
电话: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甲秀南路666号美的国宾府a55栋1单元29层2号
邮 ???编:550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居住情况?(2)您认为本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3)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主要影响是什么?(5)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6)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7)您对建设单位或环境管理部门有何要求、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组织。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1日。
******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公众意见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zip******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