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160MW风电送出线路部分)重大变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160MW风电送出线路部分)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境内
能建绿色氢氨新能源(松原)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境内,总用地面积114000m2,新建新能源220kV升压站A至兴原220kV变电站间220kV架空输电线路,单回路架设,新建铁塔94基,采用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线路长度约35.2km。项目总投资60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17万元。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
(二)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输电线路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水、废渣及噪声等污染进行有效防控。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邮编:1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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