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实验楼、前沿科学中心通风、废气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础实验楼、前沿科学中心通风、废气处理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21]141号、教发函[2021]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础实验楼、前沿科学中心通风、废气处理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学南湖校区。
******大学南湖校区行健楼北侧和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南侧之间,总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75元(其中:机电工程约******.22元,智能化工程约 ******.53元)。
2.1.4施工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其中现场安装时间不超过70天,设备调试时间不超过30天。
2.1.5 其他:本工程共 壹 个标段
2.1.6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江苏省及徐州市颁发的现行最新行业规范、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或其以上标准。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实验楼、前沿科学中心的通风(包括工艺新风、排风)、废气处理等,聚焦打造安全、智能、环保、高效的现代化实验室,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实验室工作环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5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2900万元(含)以上的机电工程(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实验室新风、实验室排风系统、自控系统),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内容、金额(大于或等于2900万元的机电工程)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为准)、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体现上述指标,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
3.5.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5月 20 日至2025年 6 月 3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
4.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6 月 3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 9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 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0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每高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agency/main.ht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学
地址:******大学路1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联系人:胡丹丹 夏菲 电话:0516-******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