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在新圩镇桂林村村委会主持召开了“2024年翔安区新圩镇桂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评审会。资规局翔安分局、新圩镇政府、桂林村村民代表、数************委员会认为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工程质量合格,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一、项目根据《厦门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厦农规〔2023〕2号)文件要求实施。
二、项目完成情况:本项目于2024年5月9日正式开工,2024年9月9日完工。实际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670.02亩。
三、项目投资情况:本工程经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工程建安费为223.98万元,工程代建费为6.789万元,前期费用经第三方审核后,工程监理费为4.5235万元,工程设计费为6.9628万元,工程测量费为8.9125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为0.77万元,本项目投资实际总额为251.9378万元。
现将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5月9日。
联系电话:******
******水利局
2025年4月30日
翔安区新圩镇桂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鉴定书
******水利局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委员会
******水利局
2025年3月24日
******人民政府《******************************委员会检查了项目建设现场,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报告,审阅了验收资料,经质询和讨论,形成本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批复情况
******农村局关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圩************改革局《关于下达翔安******改革局《关于翔安************财政局《关于下************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第二批资金的通知》(厦翔农水〔2024〕15号)等文件精神,项目拟在新圩镇桂林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范围918.14亩,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670.02亩,其中新建面积670.02亩,改造提升面积0亩。
(二)批复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
******改革局《关于翔安区新圩镇桂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翔发投函〔2024〕29号),批复项目总投资概算325.0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79.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75万元,基本预备费9.47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补助。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生产路5条,总长1231.7m,设置错车道2处,均采用C25现浇混凝土路面结构;新建农桥1座,警示牌1座;新建拦河坝1座;改造灌排渠12条,总长2010.8m;改造灌溉渠19条,总长3394.1m;新建引水管2条,总长228.92m;新建生态沟2条,总长199.50m;土壤改良670.02亩,每亩土壤改良实施有机肥为830kg/亩;配套1座标志牌。
(三)项目变更情况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结合现场施工情况及业主意见,经业主及各参建单位现场勘察论证,在不影响项目建设目标的前提下,调整部分项目建设内容:
1、根据现场施工及农户生产需要,部分灌排渠、灌溉渠、生产路、生态沟等建设项目长度进行甩项或变更调整。
2、4#灌溉渠由于受大雨冲刷,现场局部坍塌,现场存在高低落差较大,水沟无法正常砌筑,结合现场坍塌情况增加两处塌方修复点。
3、为满足后辽水库周边百亩农田灌溉需求,在原设计10#灌溉渠上游增设148m DN200的PE管道并增加跌水引水墙。
4、为提高农业生产灌溉排水需求,在1#生产路起点处增设一条长77m,规格为0.4m×0.4m灌排渠。
项目变更均按照规定办理工程变更联系单,按照程序完成变更批复。
(四)项目建设情况
************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
************有限公司对本工程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
************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245.812万元,合同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
4、项目实施工期管理。本项目于2024年5月9日正式开工,2024年9月9日完工,2024年11月13日通过完工验收,实际施工工期189天,延误工期99天。延误工期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协调农户农田周边的土地纠纷及征用临时施工便道问题,无法及时提供施工工作面原因,延误了工期99日历天。
(五)项目制度执行情况
1、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了项目报建、开工报告、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
2、合同管理规范。在工程招投标的基础上,与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都签订了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工程质量和工期得到可靠保证。
3、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验收关。为确保工程质量,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确定了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点,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控制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实行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施工、设计代表五方联检制,并按验收规程,进行了分部和单位工程完工验收,严格把住工程最后一道关口。
4、工程项目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230个单元工程。其中田间道路分部工程1个,单元工程9个,质量评定为合格;灌溉与排水分部工程1个,单元工程190个,质量评定为合格;农桥与标志牌分部工程1个,单元工程13个,质量评定为合格;土壤改良分部工程1个,单元工程18个,质量评定为合格。
5、原材料与中间产品施工单位取样,监理单位见证:水泥检测 1 组;砂试验 1 组;碎石检测 1 组;钢筋检测5 组;M7.5砂浆配合比检测 1 组;C15砼配合比检测 1 组;C20砼配合比检测 1 组;C25砼配合比检测 1 组;C30砼配合比检测 1 组;抗折4.0配合比检测 1 组;混凝土实心砖检测 1 组;土击实干密度与含水率试验 1 组;C15砼抗压强度检测 30 组;C20砼抗压强度检测 8 组;C25砼抗压强度检测 7 组;4.0砼抗折强度检测 7 组;C30砼抗压强度检测 2 组;M7.5砂浆抗压强度检测 28 组;土方压实度环刀法检测 85 组;5%水泥碎石稳定层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 6 组;C25砼路面取芯 6 组。经检测,质量均为合格。
6、监理平行检测。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检测,检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水泥抽样 1组,钢筋原材抽样 2组,砂抽样 1组,碎石抽样 1组,土工击实 1组,土环刀压实度试验抽样 3组,M7.5砂浆试块抽样 2组,砼抗压试块抽样 3组,砼抗折试块 1组。经检测,质量均为合格。
7、严格资金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工程资金的使用,做到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和挤占建设资金。
8、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卷,形成档案管理情况的有关材料组成专门案卷。
(六)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改造生产路5条,总长1152.4m;错车道2处,面积共70.42㎡;新增1处混凝土预制管DN300,长11.1m;改造灌排渠12条,共长2030m;改造灌溉渠16条,共长2629m;新增4#灌溉渠1#/2#塌方修复点2处,共长19.8m;新建生态沟2条,共长128.2m;新建引水管3条,共长358.4m;新建拦河坝2座;新建农桥1座,警示牌1座;项目区布置标志牌1座;土壤改良面积670.02亩,每亩土壤改良实施有机肥为830kg/亩。
(七)资金到位支出情况
项目已下达财政资金共计326.3万元,项目已拨付建安工程款165万元。
(八)项目竣工决算情况
本工程经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工程建安费为223.98万元,工程代建费为6.789万元,前期费用经建设单位审核后,工程监理费为4.5235万元,工程设计费为6.9628万元,工程测量费为8.9125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为0.77万元,本项目投资实际总额为251.9378万元。
二、项目验收情况
******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设计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建成后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通过土壤改良耕地质量等级提高至3.0等,农田防护面积比例100%,同时减少项目区内水土流失现象,提高了项目区的排水能力;通过田间道路建设,道路通达率达到100%。
(三)监理单位测量验收情况。本项目于2024年5月9日正式开工,2024年9月9日完工。2024年9月17日,经监理单位现场测量验收,项目建设改造生产路5条,宽度2.1~3.0m,总长1152.4m;错车道2处,面积共70.42㎡;新增1处混凝土预制管DN300,长11.1m;改造灌排渠12条,共长2030m;改造灌溉渠16条,共长2629m;新增4#灌溉渠1#/2#塌方修复点2处,共长19.8m;新建生态沟2条,共长128.2m;新建引水管3条,共长358.4m;新建拦河坝2座;新建农桥1座,警示牌1座;项目区布置标志牌1座;土壤改良面积670.02亩,每亩土壤改良实施有机肥为830kg/亩。工程质量综合评定为合格。
(四)完工验收情况:
******委员会进行本项目完工验收,验收过程中,提出了如下问题:拦河坝局部顶标高不足、2#灌排渠局部存在遭破坏,未修复、生态沟局部压顶毛躁不平整问题。以上问题均于2024年11月18日整改并反馈完毕。
******委员会现场随机抽查发现道路、排水沟、水坝、交通桥等均存在部分未按图施工现象,竣工图和现场抽测的规格、尺寸不符,农桥未设置警示牌,水沟水泥抹面标号不足、部分存在裂缝、侧墙底部出现空洞、背水面未回填或进行砂浆抹面处理,拦河坝上部未采用抛石混凝土工艺、壁侧存在树桩未清理、引水管建设存在安全隐患、木闸门不紧实未能起到蓄水作用、水坝上部土质疏松、机耕路外观质量较差等问题。验收材料竣工图册不够详细,有机肥报审数量与进场数量不一致且材料不完整,数字农田多次未填报打卡,部分材料签字、日期、时间点合理性及字迹存疑,质量评定表允许偏差均为正偏差与实际不符,超工期部分没有延误签证说明技术交底,设计管理制度、设计变更导致的签证存在问题等较多问题。
******委员会验收项目时指出部分存在问题需要整改,我局于3月25日发出整改通知书,4月22日业主整改完成并报告我局,4月24日,我局组织新圩镇、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核验,确认业主已整改完成。包括道路、排水沟、拦河坝、农桥按图施工,竣工图和现场的规格、尺寸符合,农桥已设置警示牌,水沟水泥抹面存在裂缝部分已修复、侧墙底部空洞已修复、背水面已回填;拦河坝上部已采用抛石混凝土,壁侧树桩已清理、引水管已整改到位、木闸门已更换、水坝上部土方进行压实;机耕路外观部分质量较差已进行修复。竣工图册已完善,有机肥报审数量已完善,材料签字、日期、时间点合理性,质量评定表已完善,已补充超工期延误签证说明技术交底,设计管理制度已完善。
三、项目效益
通过对土壤改良耕地质量等级提高至3.0等,农田防护面积比例100%,同时减少项目区内水土流失现象,提高了项目区的排水能力。为桂林村670.02亩农田提供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推动农田质量提档升级,进一步巩固提升当地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翔安区粮食稳定生产做出贡献。
******委员会认为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完成高标准农田面积670.02亩,工程质量合格,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同意通过竣工验收。请新圩镇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防止耕地抛荒,基本农田每年需最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保证不违反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