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清洁等环卫设施设备)更正(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磊程政采字万安【2025】00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万安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清洁等环卫设施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关于万安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清洁等环卫设施设备) 更正(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磊程政采字万安【2025】00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万安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清洁等环卫设施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31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澄清内容:1、采购需求: (一)采购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第7项:12吨新能源其他垃圾清运车前悬≧1180mm,现变更为≧1100mm。 (二)采购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第6项:4吨新能源洗扫车(纯电动道路污染清除车)性能要求:1、水压≥15Mpa,深入剥离顽固污渍。两侧喷杆同时工作时,清洗宽度≥2.5米。后防护装置离地高度或者间隙不小于200mm。全洗扫作业标洗能耗(作业速度 5km/h) ≤26Kw.h/h,中深度洗能耗(作业速度1km/h)≤55Kw.h/h。 现变更为: (1) 水压≥15Mpa,深入剥离顽固污渍。两侧喷杆同时工作时, 清洗宽度≥2.5米。后防护装置离地高度或者间隙≥200mm ≤400mm。全洗扫作业标洗能耗(作业速度 5km/h) ≤26Kw.h/h,中深度洗能耗(作业速度1km/h)≤55Kw.h/h。 (2)风机电机额定功率≥25kW,风机电机输出轴与风机叶轮轴为直插式,由电机直接驱动叶轮旋转,高效输出,减少动力损失。 (3)高压水泵电机。额定功率≥30kw,水泵电机通过传动轴直驱工作高压水泵,高效输出,减少动力损失。 (4)设置了全洗扫、左洗扫、右洗扫全深度洗、左深度洗、右深度洗、中深度洗7种作业模式。用户可根据作业需要,选择合适的作业模式进行作业。作业模式选定后,一键起动作业,需参与作业的所有机构,会按规定的顺序自动伸出并运转作业。需要停止作业时,一键停机,工作中的所有作业机构,会按规定的顺序自动停止运转并收回到原始状态。 (5)风机采用专用高速风机。电机正常工作的工作转速由电气系统自动控制,洗扫模式共有“保洁”、“标准”、“强力”3档,深度洗扫模式有“标准”、“强力”2档。 (6)洗扫车的清扫系统采用“中置两立扫+后置宽吸嘴+吸嘴内置高压中喷杆。 (7)吸嘴总宽不小于1855mm,吸污宽度不小于1800mm,与车宽平齐。采用主动驱动旋转清洗技术,利用喷水杆旋转作业反复清洗路面,实现强力去污,主动旋转方式能保证每组喷水杆转速一致,清洗效果更好。 (8)高压水泵额定流量≥70L/min/1450rpm,额定工作压力不小于25MPa,作业洁净度96%以上,效率高,可靠性好。总储电量≥95kWh。 (三)将3吨新能源路面养护车性能要求原有“设置有升降平台机构,升降平台最高离地高度不小于2.5米”删除此项; (四)8吨多功能高压洒水车原有性能要求“具有前鸭嘴冲洗装置、前对冲冲洗装置、后洒水装置,可对路面实现冲洗和洒水降尘”。 现变更为:“具有鸭嘴冲洗装置、对冲冲洗装置、后洒水装置,可对路面实现冲洗和洒水降尘” (五)将商务条款第四点“所投车辆须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告相关页截图(并附链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车辆交付给招标人时达到上户要求并由投标人承担车辆上牌费用、购置税、交强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消防水炮)、4吨新能源高压洗扫车(纯电动道路污染清除车)、12吨新能源其他垃圾清运车、8吨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须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告相关页截图(并附链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车辆交付给招标人时达到上户要求并由投标人承担车辆上牌费用、购置税、交强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六)、付款方式:原:货物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成交投标人同时提供的税务发票,所有款项不计息)。 变更为:货物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设备试运行正常后一次性付清余款。(成交投标人同时提供的税务发票,所有款项不计息)。 (七)、评分细则:商务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2、所投核心产品的制造商(任意一个)获得工信部“绿色工厂”认定的,得3分。已删除此两项加分项。 (八)车辆采购需求性能要求中:车辆须加装可显示车辆行驶轨迹、驾驶员状态、车辆行驶周边安全的系统(须免费提供长期数字化平台服务)、原厂空调、轮胎采用钢丝或优于。已删除此项。 ************消防水炮)、4吨新能源高压洗扫车(纯电动道路污染清除车)、12吨新能源其他垃圾清运车、8吨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须加装可显示车辆行驶轨迹、驾驶员状态、车辆行驶周边安全的系统(须免费提供长期数字化平台服务)、原厂空调、轮胎采用钢丝或优于。 三、开标时间: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00时,现延后至2025年8月28日8:30时开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至2025年8月28日8:30时。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本更正(澄清)公告并下载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 四、澄清日期:2025年8月13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建设局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行政大楼六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银行院内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0796-****** 邮箱:******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本更正(澄清)公告并下载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设局本级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行政大楼六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银行院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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