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氮甲基吡咯烷酮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造;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红四方公司精化生产区域;
建设内容:对NMP装置精馏、合成、产品塔系统相应管道和设备增加伴热和保温,增加2-PY去储槽的产品管线,新增液氨管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水封槽废水、紧急油冷却器排水、精化喷淋塔废水等。
废气: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包括脱氨过程产生的不凝气氨气和出产品产生的不凝气有机废气)、精化危废库废气、精化废气、水处理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无组织废气等。
固体废弃物: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油、废包装材料。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装置反应器、产品塔、氨塔、水洗塔、冷凝器等、风机、污水处理站各类水泵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废水经南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店埠河,经南淝河汇入巢湖。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装置工艺废气非甲烷总烃管道收集后经送保险粉装置“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处理后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46排放;生产装置工艺废气氨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二级蒸汽喷射吸收+冷凝”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70排放;精化危废库废气负压收集、精化废气集气罩或管道收集后一起经“水吸收+活性炭”处理,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71排放;水处理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负压收集后一起经“水喷淋塔+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67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精化危废库内,废油、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水处理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④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有限公司氮甲基吡咯烷酮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以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符合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全厂废水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现有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技改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有限公司;
联系人:卞工,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征求意见稿(解压密码******).zip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解压密码******).zip
第二次公示的申请(解压密码******).zip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