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新建中心河东闸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DSL.CL2025-06-1 )
1.******委员会的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新建中心河东闸站工程勘察、设计已经太仓市数据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高新区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市科教新城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新建闸站1座,闸孔宽度8米,配套水泵总流量为2×5立方米/秒。总投资1700万元。
(3)招标内容:
包含方案设计与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期配合服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配合等)。同时,也包含设计阶段的地勘、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等。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可研、初设、水保等各项手续报批及后期工程配合。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4)勘察设计周期:5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
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TDSL.CL2025-06-1
|
科教新城管委会实施新建中心河东闸站工程勘察、设计
|
63万元
|
具有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
信誉良好
|
具备水利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且必须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提供网上截图);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7)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也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3)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盖单位公章,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需签字,如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牵头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 09:00至 2025年5月26日 23: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登陆网址:******:8086/dlrk/019003/******6/suzhou.html。本项目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同步发布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太仓分中心。
7、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09时30分。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0.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书院路101号镜湖点金2号楼
联系人:陈静 传真:/ 电话:0512-******
11.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幢1206室
联系人:沈新、秦俊圆 传真:/ 电话:0512-******
邮 编:215000 E-Mail:
1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长:秦俊圆 性别:女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 电话:0512-******
13.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6日
14.其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8086/ztzl/028001/20510806/21ffd672-8331-41ff-8fdf-c1b8f09a3bc2.html
15.******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
项目法人:******委员会
******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pdf 附件:
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