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农业品牌影响力,推进花卉、荔枝等农产品“12221”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我局拟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公益活动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委托购买服务内容
******农村局拟开展广州年花营销活动、荔枝营销活动、广州市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活动以及广州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等公共公益活动。需根据活动主题进行内容策划、图文制作、落地执行、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项目要求
1.设计制作广州荔枝赏味图、年花藏宝图(含移动端网页H5),涵盖全市对外开放的主要荔枝果园荔枝采摘点信息、年花种植基地,印刷宣传单张、制作易拉宝或立屏等。其中:广州荔枝赏味图、年花藏宝图各不少于100份,相关易拉宝或立屏各不少于1个;
2.开展广州荔枝、年花等特色农产品营销活动,在重要节气或者农产品集中上市期间,撰写和发布广州年花、广州荔枝、广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主题海报、图文报道、短视频等相关专题内容营销。其中:主题海报不少于5张,图文报道不少于7篇并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短视频不少于3条并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
3.开展广州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包括策划品牌形象和宣传口号等;
4.举办广州年花营销活动不少于1场、举办广州荔枝营销活动不少于1场,与相关区共同举办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1场,含活动策划、场地协调与布置、现场执行、活动视频拍摄、宣传推广等。
三、投标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发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中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服务经费
不超过25万元。
五、项目服务时间
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二)材料要求:申请单位应提交申请资料两套(按照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包括:
1.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计划等材料;
2.曾承办或者开展的案例介绍;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报名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
******农村局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0-******
(注:申请单位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将不予退回。)
七、遴选确定
采购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对报名的申请单位及其资格、资料和响应条件进行评审,确定1家服务单位。如果申请单位报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其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择其作为服务单位。如果报名数量1家以上,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选服务单位应按照评审结果通知与采购单位签订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