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湘苑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综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段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湘苑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综合体项目已由苏州市姑苏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行审项投【2024】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三新路南侧
规模:拟建社区服务、卫生服务、养老服务等。项目用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600平方米,全过程咨询费约166.72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N************001002 | 新湘苑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综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新湘苑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综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6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必须为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单位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年08月07日00:00至2025年08月12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9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一)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二)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三)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执业资格(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等)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四)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资审不作要求。(五)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七)招标范围:(1)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 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 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勘察设计、缺陷责任期相关监 理服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2)招标代理:本工程施工招标工作、材料检测等相关内容以及本项目涉及的限额以下采购项目。(3)造价咨询:包括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编制 、 项目事前绩效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的编制、跟踪审计、预算评审过程中的造价咨询配合、招标文件及合同审核等咨询服务。(八)其它要求:(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2)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身份证双面扫描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6)取消招标公告3.1条中“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管理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8086/jyxx/003001/******4/******/ddb1b17d-c6d1-4274-8f33-7f8232abd342.html?fzxname=null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 地 址: | 苏州市东环路1400号开元大厦15楼 |
邮 编: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徐工、田工 | 联 系 人: | 孙燕金、王梦琪 |
电 话: | 0512-****** | 电 话: | 0512-******-1647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 | |
附件:
承诺书.pdf 附件:
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上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