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一期Ⅰ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一期已由******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25〕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地下排水隧洞(管廊)14.508千米,配建水闸2座、进水口6座、竖井1座及相应闸室等附属设施;新建截洪排水渠24.207千米;通过新建及改建方式整合绿道、森林防火巡护道和农村公路,共建道路 100.683千米(路面宽度4.5-6 米),并打造沿线文化景观节点60处(同步配备观光车辆);新建智慧水务和信息化工程。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一期Ⅰ标段:1、山海水廊一期一标段截洪渠道路总长7028m,绿道总长2719m,环浙步道总长20568m,现状道路总长11467m,中线1.2#栈道391m,合计42173m;道路上节点分布如下:中线1#截洪渠长度233m;中线2#截洪渠长度1535m;中线3#截洪渠长度3283m(含155m隧洞);中线4#截洪渠长度2798m;中线1#绿道路长度1316m;中线2#绿道路长度224m;中线3#绿道路长度127m;中线4#绿道路长度261m;中线5#绿道路长度349m;中线6#绿道路长度442m;中线1#栈道长度28m;中线2#栈道长度363m。环浙步道总长度20568m,现状道路利用长度11467m。2、景观一标段节点工程,打造配套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点20处,1级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点(5处),文化节点(15处)。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相应概算建安投资约14246万元,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12日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先生
电 话、传 真:******
******水利局
联系人:柳先生
电话:******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9月22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包括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利工程造价、水工结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三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 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B 、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备注: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A证)。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6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不同的人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