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太极溪截污次干管维修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委员会关于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2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9500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招标人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太极溪截污次干管维修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街道,工程范围北起沙堤大道与弯桐路交叉口,南至大庸桥公园;
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主要对太极溪截污次干管10.04km进行检测修复以及生态修复工程同步建设,主要包括设计范围内管网移址重建、原位修复、消除沿线污水直排口以及支管接入设计四大部分内容。
管网移址重建包括水毁重建、与生态修复同步以及开挖置换新建管线约9.89km,原位修复3.97km,管径DN400-DN1000,管线建设完成后,废除现状管线与检查井。
原位修复包括局部修复、整体修复以及清淤修复,修复缺陷点位105 处,原位检查井进行开挖重建。
******中学食堂、贯坪安置区、黄家台安置区一二期共4 处污水直排口进行接入。
支管接入设计:对沙堤机动车监测站合流管进行截流,合流管排口末端设置拍门,防止溪水倒灌,待该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后,对截流井进行改造。;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1米;
□注: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5 工期要求: 300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0,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6-05-06 ;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其他: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履约担保的内容以前附表和专用合同条款为准。招标文件中“第四节 基础条款”第(4)条履约保证金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3)关于企业资质有效期问题,按以下进行处理: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企业资质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约定工期,应当在投******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承诺书格式自理,在投标文件其它材料中提供)2.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出现资质过期,招标人应当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由其依法处理,对于取得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施工合同签订之前,企业资质过期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人资格。4.从中标候选人公式阶段起业主单位要对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质有效期是否满足工期要求进行核验。5.合同签订后企业资质到期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醒:各投标人需注意,机器管招标将对个人数字证书中证件号码进行验证,验证不通过将导致投标无效,请及时按照检查方法自行检查确认,或直接联系所办理CA证书的CA证书服务机构确认 。(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不要求 □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施工业绩。
4.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4.4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5月31日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上午09:00时。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和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
联 系 人:李金标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宏力大厦B702室
项目负责人:王慎之(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符家荣、陈蓉(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张家界市·市辖区·住建部门
地 址:******服务中心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