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横江社区沙海工业区东侧旧厂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竞投公告
编号:3587-2522DLJ21203发布时间:2025-12-10浏览次数:29
一、交易标的情况
(一)地块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横江社区横江经济联合社
(二)集体资产交易方案明细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型 | 资产地点 | 项目面积 | 土地整理期 | 交易保证金 | 代建服务费(不可竞争费用) | 交易底价 | 履约保证金 | 准入条件 |
1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横江社区沙海工业区东侧旧厂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资源性资产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横江社区横江经济联合社(土名)“沙海围”地段 | 项目地块面积约34526.84平方米(折合约51.79亩),其中净用地面积25086.67平方米(折合约37.63亩) | 18个月,自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之日起算 | 500万 | 人民币50万元(含税) | 垫支回报(为报价上限):年利率3.5% | 土地整理期履约保证金:200万; 代建服务期间履约保证金:100万; |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实缴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的法人,且实缴注册资金须在本项目交易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以验资报告为准); 2、若竞投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以外注册企业,须于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前迁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内,或在大沥镇内设立全资子公司运营项目,且竞得人与项目公司须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提供承诺函); 3、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竞投; 4.不存在违反诚信记录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
(三)项目地块概况
1.项目地块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横江社区横江经济联合社(土名)“沙海围”地段,项目总面积约34526.84平方米(折合约51.79亩),其中净用地面积25079.80平方米(折合约37.62亩),项目地块为集体建设用地,主控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粤(2024)佛南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所载的部分宗地,具体详见红线图(见附图)。地块具体规划功能、面积、用途、建设指标等数据以不动产权登记以及******资源局南海分局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2.项目地块涉及租赁合同12份,地上建构筑物面积共约2.1821万平方米,租期最长至2052年12月31日止。
(四)土地整理期限
土地整理期限自地块权属人与土地整理人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之日起计算18个月。经地块权属人成员代表表决通过后,土地前期整理期限可延期6个月。
(五)项目开发模式
地块权属人根据上级政策对现有土地上旧厂房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拟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将集体******有限公司(下称“横江产投公司”)的方式实施项目地块的开发。地块权属人拟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固定代建服务费、垫支回报竞价”的方式选取土地整理人以实施本项目,土地整理人同时为地块权属人承担土地前期整理的责任和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横江产投公司的代建主体,既负责土地前期整理工作,也为横江产投公司提供代建服务,协助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根据项目规划条件或者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完成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及配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工程、地上工程、道路及配套等土地开发工作。
(六)项目开发期限
本项目土地整理期为18个月,自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之日起算;项目代建服务期限自横江产投公司与《建设工程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履约完毕或解除之日止。
(七)土地整理人阶段工作要求
1.土地前期整理阶段:(1)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用地手续办理、规划调整、解除项目地块上租约、拆除地上物等必备的手续并通过土整验收;(2)协助地块权属人办理完成项目地块“集体转国有”的手续,并为横江产投公司垫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下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3)在具备条件情况下提前开展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咨询、初步设计咨询、投资概算编制/评审、协助******银行融资、代垫项目资本金等工作;
2.项目代建服务阶段:按照《建设工程代建合同》约定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授权依法合规选取专业工作单位、在横江产投公司建设资金暂时缺位情况下承担对施工单位至±0.00的补充支付责任、完成合同约定的代建工作等。建设过程中,若横江产投公司出现资金暂时缺位情况致未能按照《建设工程代建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向施工单位支付±0.00前的工程进度款时,为避免影响项目进度竞得人应承诺在该等情况出现且收到横江产投公司书面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承担对施工单位的补充支付责任,该部分款项的归还按《建设工程代建合同》约定执行。
(八)土地前期整理要求和成本的承担
1.本项目土地整理人负责在《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解除本项目原有租约总面积(按租赁合同面积累加计算,不区分土地或建构筑物面积)50%以上的合同,在1年内完成项目地块上的全部租约解除,在18个月土地整理期内全面完成用地手续办理、规划调整、拆除地上建筑建构筑物、管线迁改等工作并完成******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即为通过土整验收的认定标准,在此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土地整理人垫付并纳入土地前期整理成本,最终由地块权属人承担,返还时间和方式按照《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的约定执行;租约解除完毕后,地块权属人将地上建构筑物移交给土地整理人,由其在一个月内完成拆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建构筑物残值归土地整理人所有。在不影响项目地块开发情况下,地块权属人可将项目地块中的部分用地剔除出土地整理范围并通知土地整理人,该等情况未拆除建构筑物的,不视为土地整理人违约。
2.项目地块完成土地前期整理后,土地整理人协助地块权属人申请办理项目地块“集体转国有”的手续,在横江产投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受让地块使用权后,土地整理人应根据该合同约定金额、支付时间等为横江产投公司垫付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该款项一并纳入土地前期整理成本,最终由地块权属人承担,返还时间和方式按照《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的约定执行。
3.上述两项土地前期整理成本预算为人民币3600万元,其中第1项预算为人民币1100万元,第2项预算为人民币2500万元,若实际支出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超出部分经双方确认后由土地整理人继续垫付,列入土地前期整理成本。自共管账户设立之日起15日内土地整理人将第1项预算人民币110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共管账户以开展土地前期整理工作;在横江产投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土地整理人根据横江产投公司的书面通知、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进度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支付至指定账户,以协助横江产投公司顺利受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土地整理人逾期支付上述任一款项,均视为违约,土地整理人不再获得垫支回报,且横江产投公司有权不再与其签订《建设工程代建合同》,或解除已签订的《建设工程代建合同》,已垫付费用的处理按照《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约定执行。
(九)土地整理人收益
1.垫支回报
本项目以土地整理人能获得的垫支回报为竞价内容,交易底价为年利率3.5%,竞投交易中应价最低的竞投人即为竞得人。经地块权属人确认纳入土地前期整理成本的费用,土地整理人可按以下约定取得垫支回报:以经确认的土地前期整理成本款项为本金,按竞投成交价格计收(各笔款项分别计算),自垫支款项实际到账共管账户或指定账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至地块权属人实际清偿之日,且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即每笔经确认纳入土地前期整理成本款项的垫支回报=垫付的款项×竞投成交价格÷360×款项实际到账之日的次日起至地块权属人实际清偿之日,故土地整理人垫支回报为所有单笔垫支回报累加的总金额。
2.固定代建服务费
本项目土地整理人能获得的固定代建服务费人民币50万元(含税),代建服务费的支付按照与横江产投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代建合同》约定执行。
(十)协议出让后土地拟建设要求
协议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上拟开发建设投资预计分两期进行,首期投资额约为1.5 亿元,二期投资额约为2 亿元,合计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5 亿元;预计总建筑面积120700平方米的建筑,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0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0500平方米,首层层高设定为10米,第二层为9米,其余楼层为6米,首层荷载4吨,二层3吨,其余楼层为2吨。按现时控规该土地容积率为3.5,地块权属人正在申请进行规划调整,最终建设体量与建设指标等均以相关职能部门实际审批确定的方案为准。项目设计单位由横江产投公司选定,项目施工图须经横江产投公司确认方可实施,且项目预算由横江产投公司选定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确定,竞得人应以横江产投公司确定的工程预算价下浮3%作为项目投资控制价,协助横江产投公司完成投资控制任务,否则,超出控制金额以外的部分,地块权属人和横江产投公司均不予承担。
建设投资资金来源为横江产投公司自行筹集,根据开发需要地块权属人或横江产投公司有权要求土地整理人垫付项目资本金以协助横江产投公司完成筹资,土地整理人该部分垫付款项有权按照土地前期整理费用的垫付标准取得垫支回报,即按竞投成交价格计收(各笔款项分别计算),自垫支款项实际到达共管账户或指定账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至地块权属人实际清偿之日,且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该部分款项的返还时间和方式按照《土地前期整理协议》的约定执行。土地整理人拒绝或未按要求时间垫付的,视为违约,土地整理人确认横江产投公司有权不再与其签订《建设工程代建合同》,或解除已签订的《建设工程代建合同》,并没收《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或《建设工程代建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土地整理人无权取得代建服务费。
(十一)准入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实缴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的法人,且实缴注册资金须在本项目交易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以验资报告为准);
2、若竞投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以外注册企业,须于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前迁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内,或在大沥镇内设立全资子公司运营项目,且竞得人与项目公司须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提供承诺函);
3、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竞投;
4、不存在违反诚信记录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十二)其他
1. 本项目土地整理人不得将本项目权利义务整体或部分转让(包括《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或《建设工程代建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代建物业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及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证前,土地整理人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向第三方转让本公司或转让本项目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股权,否则,视为土地整理人根本性违约。
(十三)竞投公告未详细明确的相关事宜,以本交易方案后附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横江社区沙海工业区东侧旧厂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公开交易方案》及其全部附件内容为准,请务必认真通读整份交易方案。
二、竞投注意事项:
报名人是指报名参与竞价的人员。
竞价意向人是指已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报名人。
竞价人是指被确认有竞价资格的竞价意向人。
(一)如仅有1名竞价意向人,无论是否到场,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价意向人为竞得人,若该竞得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本交易场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地块权属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资金差额。
(二)如有2名或以上竞价人参与竞价,则按以下方式确定竞得人。
1.若竞价人到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若全体竞价人到场但均没有参与竞价造成无法确定最终竞得人的,则以摇珠或抽签等随机抽取方式在全体竞价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3.若全体竞价意向人均不到场参与竞价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以摇珠或抽签等随机抽取方式在全体竞价意向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价意向人,另行组织交易。
(四)经相关部门及地块权属人认定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地块权属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资金差额:
1.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5.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6.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方案规定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一)有意参加竞投者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报名须提供:
(1)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如经办人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委托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4)承诺函原件1份。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710前台。
(三)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下午17: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现场报名资料齐全的,由工作人员现场派发报名回执;资料不齐全的,及时通知补充完善,无法补充的报名申请不通过。
四、资格审核
(一)由******有限公司对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竞投者出具审核通过资格证明,并电话通知意向竞投人上门领取。
(二)审核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16: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
五、交易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下午17:00截止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确认身份
1.时间:2025年12月31日上午9:30-10:00
2.凭审核通过的资格证明材料及交纳竞买保证凭证
(二)现场竞价时间:2025年12月31日上午10:00
(三)现场竞价******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二楼215交易多功能厅。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块权属人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承诺函(样式)
地块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横江社区横江经济联合社
2025年12月10日
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