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2026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管理局、林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应急管理部规财司、国家林草局规财司《关于抓紧做好2026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债资金及中央预算内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有序开展我省2026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和项目走”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优化投资计划安排,发挥中央投资关键作用,切实提高政府投资的综合效益。在有关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组织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五方面原则:一是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中央明确部署的有关任务和项目,凡符合专项支持方向的,予以优先组织申报。二是坚持保续建、保收尾的原则,对有关单位申报的2025年续建项目,予以优先保障,支持具备条件的项目加快实施进度。三是坚持项目质量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项目的审查把关,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深度,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符合专项支持方向。四是坚持申报资金与建设进度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预期建设进度申请年度投资计划,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实奖优罚劣要求,促进实现政府投资效益。五是坚持“一钱多用”的原则,积极做好年度投资计划与国土绿化任务,以及长江经济带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衔接。
二、年度计划编报范围
2026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暂按 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要求报送(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具体包括以下范围:
(一)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主要支持长江重点生态区、南方丘陵山地带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部署的项目。
(二)重点生态资源保护项目。主要支持《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草种生产基地建设方案(2025-2030年)》等明确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及攻关等项目。
(三)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主要支持《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方案(2023-2030年)》《候鸟迁飞通道保护修复中国行动计划(2024-2030年)》等部署的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设施装备建设项目。
(四)储备林建设项目。主要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8年)》等部署的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投资按项目管理。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全面实行按具体项目管理。请各市州严格按生态保护修复领域项目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组织项目,并按实际批复项目编报资金申请报告和投资计划,不得打捆申报。对“双重”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划部署范围,系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整体组织申报资金申请报告和年度投资计划(申报样表详见附件1)。
(二)切实加强项目和投资计划审核。请认真履行投资计划汇总申报单位职责,切实加强项目审核,并对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是否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重大项目储备模块,是否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或概算核定并达到应有深度,有关建设任务是否落地上图并通过复核,是否符合申报专项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是否具备开工条件,是否存在超规模、超标准建设或搭车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违规购置公车情况,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是否重复或多头申报中央资金,是否落实拟申报中央投资外的其他资金等。对未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或概算核定、未完成落地上图及省级复核、地方投资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申报。
(三)科学规范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投资计划。2026年,实行资金申请报告和投资计划合并报送,新建项目必须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续建项目要切实加强与2025年下达投资计划文件的比对,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对尚有续建项目投资计划未下达的地区,应优先申报和抓紧推进续建项目建设。
(四)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成果应用。对因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申报投资规模偏大,或通过报大建小、重复申报、虚构项目等方式套取中央投资的,应暂停下达项目后续年度投资,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对项目信息填报不及时、项目实施和计划执行进度不符合要求、绩效评估结果较差的地区和单位,应合理调减年度投资申报规模;对存在超期未完工项目较多的地区、原则上不安排新建项目;对督查、审计、监察等部门明确指出问题的项目单位,暂停编报同类项目中央投资计划1年。
(五)加强有关工作衔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资金申请报告中要明确提出,“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区、县)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并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要求提供资金落实承诺。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强年度投资计划与国土绿化等重点任务的衔接,强化项目比对,避免重复申报投资。
请各市州科学安排、周密组织,于9月19日前将投资计划申报表及拟申报的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省林业局规财处、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管处,我们汇总后报国家开展技术审核(已审核反馈的除外)。为加强项目前期指导,鼓励各市州在组织新建项目前提交项目情况表。请于2026年1月8日前完成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概算核定,并做好资金申请报告合并投资计划文件报送及重大建设项目库推送准备。
联系人及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 陈 哲 0******
省林业局规财处 陈英睿 0731-******
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管处 李 卓 0731-******
邮箱:******
附件:1.生态保护修复领域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2.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格式要求
******委员会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林业局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