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偃师区北环路提升改造工程(凤凰大道至杜甫大道段)(项目代码:2************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区北环路提升改造工程(凤凰大道至杜甫大道段)2、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40号3、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凤凰大道,由东向西,终点止于杜甫大道,全长约5.2公里,主要对路面、人行道、绿化、排水等进行提升改造。4、建设地点:偃师区境内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00元;7、工期:90日历天;8、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9、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11、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鼓励以工代赈等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将本项目45%以上的投标总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投标文件中需附分包意向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合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5、本次招标不接受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材料);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5月28日 至2025年06月0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17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十一。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街道洛神路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与通济街交叉口中原康城尚阁1902室
联 系 人:李冬伟
电 话:******
监管部门: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5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