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有限公司节能技改项目货物采购(第三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范围
1.1.1采购内容:
******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货物进行节能技改。本项目设备包含安装、调试,直至验收通过。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如招标人采购附件:分项报价表外的配件,招标人可向中标单位进行询价,结算价格以实际询价为准。
1.1.2项目预算金额:10,868,125.01元(含税),具体按实际的供货量进行结算。
1.1.3项目性质:货物。
1.1.4交货期: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的送货通知后按订单规定配送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达到招标人指定收货地点。到货具体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1.1.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6质保期:自设备验收通过之日起,最低质保期限以附件:分项报价表所注为准。若生产厂家所规定的质保期限超出此期限,则以生产厂家的规定为准。易损件的质保期限与整个项目的质保期限保持一致。
1.2 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
1.3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止。
1.4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单位负责人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
4.2******银行电汇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
******银行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转出。同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复印件,电汇凭证的备注栏须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2)如采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保证保险,须提供相应的保函文件或保证保险凭证。本项目推荐投标人优先采用合法有效的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具备电子投标保函开具资质的机构出具电子投标保函,保函中须明确载明线上查验方式,且查验结果须为真实有效。如提交纸质保函,应密封完好并递交原件。
4.3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分行
账号:************785548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5.3方式:在线获取。注册并登录中易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5.4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1)注册: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本项目的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可联系客服400-860-0752)。
(2)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3)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已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通过中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3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6.5 投标人网上签到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作无效投标处理。
6.6 投标人网上解密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至2025年12月24日10时00分,可依据开标现场情况调整解密时长。
6.7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一路15-23号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
8.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智通数字产业孵化园3层房间305号
联系人:刘寅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9.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10.招标文件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招标人。
11.以上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请详细查阅招标文件。
12.当招标需求发生重大变更,如项目范围、技术要求、预算等发生显著变化,导致原有招标条件不再适用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