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委托,为修缮工程配套办公橱柜等家具购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修缮工程配套办公橱柜等家具购置
2)项目编号:SQ25-026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修缮工程配套办公橱柜等家具购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
5)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日期。
6)采购预算金额:905000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8)最高限价:905000元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止。
10)项目联系人:徐康雄
11)电话:*******8026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携带上述报名资料,于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截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验证并购买磋商文件:
购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磋商文件售价为每本600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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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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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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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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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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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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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闻喜路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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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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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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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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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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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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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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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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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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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康雄、王侃倩、刘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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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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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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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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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6、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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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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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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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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