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关于购买灭蚊消杀药物项目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大沙街灭蚊消杀药物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工作经费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
(三)采购内容
详见计划采购清单。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及产品供货承诺。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响应)。
(五)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即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注册登记,且在本次邀请范围之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为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已注册备案的供应商(提供用户页面截图);
(四)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及产品供货承诺书;
(五)报价及预算明细(填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装订密封,需全部加盖公章。
四、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25年8月13日18:00时前交至大沙街综合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递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泰景南街35号大沙街综合发展中心,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五、评标方式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5万元,以最低评标价法评选出中标单位,高于最高限价无效。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
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街所有。
******办事处
2025年8月8日
附件:计划采购清单.xlsx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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